投資人關係
Investor Relation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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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

重要治理規章

誠信經營守則

本公司以守法、守信、守德(公德、道德、品德)之企業文化與經營理念,作為誠信之基礎政策,並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,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。

誠信經營守則

第十二條(禁止行賄及收賄)本公司之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、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,於執行業務時,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客戶、代理商、承包商、供應商、公職人員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供、承諾、要求或收受任何形式之不正當利益。但符合營運所在地法律者,不在此限。

檢舉制度暨實施管理辦法

本公司設有檢舉制度,相關措施包含:

  • 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,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。
  • 指派檢舉受理之專責人員或單位,如發現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,或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,立即作成報告,以書面通知獨立董事。
  • 本公司經由訂定『誠信經營守則』及『檢舉制度暨實施管理辦法』規範本公司及集團企業之董事、經理人、受僱人、受任人與實質控制者之行為。
  • 書面宣導:由人資辦理新人職前訓練時適時提供教育宣導,其餘在職員工則於每年公司內部公告資訊或刊物中進行內部宣導。
  • 宣導課程:分別採實體及數位課程,關於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法規遵循之觀念引導(含反貪汙、誠信經營及內線交易等)共計1972人次,達成率97%(總時數11,832分鐘)。

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規範

  • 本公司對新選任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提供「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」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。
  • 宣導課程:分別採實體及數位課程,關於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與法規遵循之觀念引導(含反貪汙、誠信經營及內線交易等)共計1972人次,達成率97%(總時數11,832分鐘)。
  • 本公司公司治理規定第六條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:『為維護股東權益,落實股東平等對待,訂定「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規範」,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。本公司董事亦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,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公司股票。』 執行情形:分別於3月年度財報及5月、8月及11月季度財報公布前,依上述閉鎖期內規定通知董事不得交易公司股票,並於每月提示內部人申報信函進行相關法令宣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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